由 台灣英語網1.0 » 週四 8月 20, 2015 2:07 pm
引文:
Jack has arrived in Washington for talks with May.
上例如果沒有任何的 typo, 據我個人了解 (我經常”聽到”). “for talks” 是 “to give talks (會談; 正式的 talk(s) = speech), especially in ”research field” 的口語用法.
美國有很多醫學院 (Medical School) 及大型醫學中心 (Research Hospital) 都有自己或合作的研究中心 (Research Center). 舉例來說, 哈佛大學醫學院 (Harvard Medical School) 與 兒童醫院 (Children’s Hospital Boston, Pediatric teaching hospital of Harvard Medical School)
有些教授 (professor) 或醫生 (MD – 在此是指 not only practice <幫人看病> but also doing research.) 經常受到其他研究單位/中心的邀請去會談/演講 (學術交流). 可是”這類人”很喜歡說他們”這類人”去 “give talks” 或 “for talks”, 而不說”去給會談/演講” 或 “去某地是為了會談/演講”
上例的中文意思: 演講人 / 演說者Jack 已經抵達華盛頓, May 也一起來了. (May 很可能是 Jack’s wife, 只是陪老公去, 然後自己出去玩)
翻譯或許要用比較專業的用字, 但是, 這是”那類人”的口語用法, 最好知道 May 與 Jack 的關係, 以免鬧笑話.
有機會再跟大家分享這類”看似簡單, 其實不然”的句子.